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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办理执业律师省内转所?
来源:南通律师协会更新时间:2023/10/12阅读次数:

一、申报材料(无特殊说明均为一份):

1、《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表》(附件下载);

2、律师执业证原件(提交给原执业地);

3、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

4、记载负责人、合伙人或者派驻律师变更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普通律师不需要);

5、与新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

6、承诺书:①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品行、三清,已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无需填写) 

②承诺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7、党组织关系转接凭证(党员提供)

注:1、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的,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

2、由委托代理人代替申请人作出承诺的,委托代理人应当一并提交申请人的特别授权材料。

二、注意事项:

1、根据省司法厅和南通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需要,须提供全部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或照片格式jpg),每张扫描件标注对应的名称,初审过后,在江苏律师服务平台进行报送(http://180.101.234.37:10011/jslawyer/login.html),并按照原执业机构—原主管局—现执业机构—现主管局的顺序逐级审批,网上申报材料必须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2、申请人应将申请材料按顺序排列,需提供复印件的,统一采用A4纸复印,并提供原件备核对。通过县(市)区统一上报的材料,同样需提供原件核对或者由县(市)区司法局在复印件上加盖核对无异章后上报。 

 

联系处室:行政服务处 

办理地点: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司法局窗口A72 

咨询电话:59000861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表.docx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doc

个人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