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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动态︱踢出法律“世界波”——盈科南通携手珂缔缘,共话南通足球产业新未来
来源: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更新时间:2025/10/03阅读次数:

当绿茵场的激情与法律的理性交织,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盈科南通律所与海门珂缔缘足球俱乐部强强联合,缪姝姝律师与吴双先生为您深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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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缪姝姝律师;中:吴双,海门珂缔缘足球俱乐部总经理助理、国家体育经纪人;右:曹晨,南通电视台主持人)

问:盈科南通律所与海门珂缔缘足球俱乐部此次达成合作,是出于怎样的契机?双方对这次“律所+俱乐部”的创新结合有怎样的期待?

答:吴双:近年来,我国体育事业的进步以体育产业为先锋,正在快速的发展,职业体育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也是体育工业化体系成长的重要基石。我们南通海门珂缔缘足球俱乐部,作为根植于南通本土,用了十多年的时间从青训足球俱乐部发展为职业足球俱乐部,具有体系代表性。越是体系化的东西,越需要法律的支撑与保护,目前国内体育类别专业的法律支持服务正在积极发展阶段,这与我们这个行业的发展和特性相关,通过深入了解,盈科作为全国较大的律所,我相信他们的实力、更相信可以与我们一道成长和发展的能力。  未来,我们不仅要在人才培养和职业体育上合作,更期待可以一起在体系建设和产业发展板块进行深入探讨,一起为我们的家乡南通体育产业的发展做出样板,做出贡献。

缪姝姝律师:我们非常荣幸能与珂缔缘这样有情怀、有实力的俱乐部携手。足球产业早已超越了单纯的体育竞赛,涵盖了公司治理、合同管理、知识产权、青训体系风险防控等复杂的法律领域。此次合作,正是盈科专业法律服务深度嵌入体育产业的一次创新实践。我们的文化传媒与体育法律服务中心将为此提供全方位、定制化的支持,让俱乐部的每一次决策都有法可循,每一份权益都有章可依。

问:球迷朋友们非常关心,在观赛时自己剪辑比赛视频发布到社交平台,是否构成侵权?

答:缪姝姝律师:这是一个非常普遍且关键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看。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赛事活动组织者享有对赛事的直播、转播等传播权。如果观众擅自进行实时直播,就侵犯了赛事组织者享有的传播权。购票入场只是获得了现场观赛的权利,并不包含将赛事信号传播出去的权利;第二,由于大型体育赛事的直播画面本身,其镜头语言、剪辑节奏、特写选择等都体现了创作者的独创性劳动,通常被认定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视听作品”。未经许可进行剪辑、传播,很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吴双:从我们俱乐部的角度来说,我们非常理解球迷分享快乐、支持球队的热情。但缪主任提到的这些侵权行为,确实会对赛事的商业价值造成损害,比如影响官方版权方的利益。我们俱乐部也一直在官方渠道发布经过授权的比赛集锦和精彩内容,鼓励球迷在这些官方内容下进行互动和二次创作(如评论、分享),这样既能满足球迷的分享欲,也是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进行。

问:足球比赛对抗激烈,球员在拼抢中导致对方受伤,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答:吴双:俱乐部肯定会首先确保受伤球员得到最及时和妥善的医疗救治。至于责任问题,核心在于判断行为是否超出了体育竞赛的合理范畴。如果是正常的、符合规则的技术性拼抢导致受伤,原则上应当由参加者自己承担。

缪姝姝律师:这里核心适用的是《民法典》中的“自甘风险”规则。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非故意或非重大过失行为受伤,受害人不得请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它的适用有三个关键点:活动本身有风险、参与者自愿参加、其他参与者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果是以伤害为目的的恶意犯规、暴力行为,并最终造成严重后果,那么就可能会被追究民事及刑事责任。但如果是战术性的、争抢球权过程中的普通犯规,即使造成了伤害,也较难认定为重大过失。这往往需要结合比赛录像,并咨询裁判专家的意见来综合判断。这个月初,我们盈科南通与珂缔缘俱乐部签署了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将为俱乐部提供赛事运营合规审查、知识产权全链保护、青训体系风险防控等定制化服务,让每一次决策都有法可循,每一份权益都有章可依。

问:在网络时代,球员的名誉权和肖像权面临哪些新挑战?应如何保护?

答:缪姝姝律师:在网上对球员进行侮辱、诽谤、恶意抹黑,根据情节轻重,可能需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是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如果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比如诽谤信息被大量点击传播,可能构成诽谤罪;随意辱骂、恐吓,破坏社会秩序,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关于肖像权,《民法典》有了更严格的规定。现在,未经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比如恶搞P图、“换脸”等,也可能构成侵权。当然,法律也规定了合理使用的情形,比如新闻报道、个人学习欣赏等。但对于商家而言,未经许可使用球员肖像进行商业宣传,是明确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球员的损失或商家的获利,严重时还可能涉及精神损害赔偿。

吴双:俱乐部是球员的坚强后盾。我们有责任主动保护我们的球员。一旦发现此类侵权事件,我们会立即启动与法律顾问团队的协作,固定证据,并视情况采取发律师函、提起诉讼等一切法律手段坚决维权。同时,我们也会对球员进行培训,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舆论应对心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问:当前国内体育产业在法律意识和合规建设方面,有哪些亟待提升之处?

答:吴双:我们国家长期以来以体育事业为主旋律,自2014年国务院颁布了第46号文,正式将体育产业的发展纳入快车道,体育产业作为在未来有望成为国民经济支柱型产业之一,我们往往能够看到和关注的是呈现出来的产品,然而在这下面是一个可以牵动每个社会上家庭的庞然大物,这里面的方方面面都需要专业的法律支撑,才可以保障体系化的建设发展。我们国家体育的发展目标是从体育大国到体育强国,强化其中的法律作用将是进程中的关键一环,对上游产品、中游体系、下游普及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我们的体育除了专业的、职业的运动员和教练外,还有其它类别甚至是越来越多的复合型人才投身其中,会提高整个行业的社会辨识度与门槛,比方说“懂法律的体育经理人”或者“懂体育的法律人”,那接下来的必然结果就是向着更专业和更职业的方向发展。

缪姝姝律师:我非常赞同。体育产业的商业化、职业化进程,必然伴随着对合规性的更高要求。过去可能更关注赛场成绩,而现在,俱乐部的公司治理、球员合同的风险防范、知识产权的商业化运营、青训体系的合规管理等,都成为了决定一个体育组织能走多远的核心要素。提前进行法律布局,用合规为发展护航,是产业走向成熟的必经之路。

结语:法律,为激情划定边界,也为成长奠定基石。盈科南通与珂缔缘的此次携手,是一次文体法律专业服务与体育产业实践的深度融合。我们期待,以法律为帆,助力中国足球产业在广阔的蓝海中,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