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下午,南通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规范指引》。南通中院民二庭庭长符东杰、副庭长韩兴娟参加发布会,部分市人大代表应邀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南通中院新闻发言人、宣传教育处处长顾建兵主持。
韩兴娟介绍了2024年度全市法院股东出资类案件审理情况。2024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公司类案件1254件,同比上升6.3%;其中,股东出资纠纷、追收未缴出资纠纷、追收抽逃出资纠纷等直接与出资有关的纠纷665件,占比53%;股权转让、股东资格确认乃至清算责任纠纷等案件中也不同程度涉及出资争议。股东出资责任纠纷已成为公司类案件的主要类型之一。
符东杰介绍了《指引》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及规范参照中的注意事项。近年来,南通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工程”,服务企业是营商环境建设的重中之重,制定本《指引》就是为了宣传落实新公司法相关规定,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指导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实践中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多发频发,出资不足、逾期出资、抽逃出资等现象屡见不鲜,不仅制约公司自身经营和发展,也影响公司作为重要的经营主体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功能发挥。制定本《指引》就是为了总结和梳理涉股东出资类案件的裁判规则,着力规制和解决公司股东出资中的普遍性问题,引导公司将股东出资制度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股东出资是公司内部治理的逻辑起点,对于公司规范经营、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制定本《指引》就是为了引导有限公司规范内部治理,从源头上减少涉股东出资类矛盾纠纷。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规范指引》共六个方面18条内容,对出资主体、时间、方式、增资、减资以及常见的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和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选取了部分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省法院和市中院公开发布的案例加以说明提示,既将公司法的新规则贯穿始终,也吸纳了司法实践中业已形成的裁判观点与裁判规则。
“南通中院在新公司法出台后发布的这份《指引》对我们企业来说是‘及时雨’,既有法院审判角度的观察和思考,也有公司和股东视角下如何规范出资的程序和方法。”市人大代表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指引》给予高度肯定。
“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公司治理宝典,将新公司法中股东出资的规则与具体案例说理相结合,具有极强的理论性、操作性、可行性。”市人大代表南通市崇川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纪益秋对该指引做点评。
来自江苏广电、现代快报、法治时代、南通电视台、南通广播电台等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