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聘任第四届特约监督员的决定》(苏高法[2024]89号)。经过全省范围内的严格擢选与公示,我市杨海燕、周军两名律师成功入选。6月21日,省法院举行第四届特约监督员聘任会,杨海燕律师、周军律师被正式授予聘书。
省法院于2008年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16年来,历届特约监督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走进法院了解法官,积极建言献策,宣传弘扬法治,为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我市受聘律师将在依法依规履行监督义务的同时,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助力形成全社会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