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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入职后,单位多次通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应该怎么办?超过一个月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是否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来源:南通律师协会更新时间:2022/08/12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以及《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收到用人单位书面通知的情况下仍然不签订书面合同时,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应当自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次月起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