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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单位和个人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来源:南通律师协会更新时间:2022/08/12阅读次数:

本省行政区域下列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各类企业以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组织以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三)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四)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雇工;(五)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依照国家和本省其他规定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