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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政策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捐赠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有哪些比例限制的规定?
来源:南通律师协会更新时间:2022/08/12阅读次数: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规定:“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