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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何时应当承担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特殊的规定?
来源:南通律师协会更新时间:2022/08/12阅读次数:

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举证责任倒置条款)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4、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5、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6、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