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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履职,依法维权——专访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律师王菁
来源:南通律师协会更新时间:2021/09/06阅读次数:

2020年8月13日,南通市开发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奇”的行政诉讼案件。河南省驻马店市女子尚某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发现因个人信息被冒用“被结婚”五次,导致无法办理结婚。多次申诉无果,尚某将如东县民政局诉上法庭。在法律援助律师王菁的尽职代理下,法院当庭宣判涉案婚姻登记行为无效,并判令删除错误婚姻登记信息。

这是南通市行政诉讼法律援助的又一起胜诉案件。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法学博士王菁律师接受南通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法学理论出发,结合行政诉讼案件的特点及案件的争议焦点,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充分发表代理意见,切实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案的审理也对全国同类案件产生了较大影响。近期,该“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尚某某诉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提供法律援助案”被评为“2020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好案件”;此前,该案件还被评为“全国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江苏法院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2020年度南通市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等。

【案件接手,困难重重】

从2018年开始,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率先将行政诉讼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现已实现行政诉讼法律援助的全覆盖。因原告尚女士未聘请律师,在收到南通经济开发区法院的法律援助建议函后,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进行审查,确认尚女士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做行政诉讼法律援助的律师在执业年限、专业背景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要求,当时考虑到案情比较复杂特殊,所以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就将这个案子指派到我们炜衡南通所来,所里就指派我来承办了。”王菁律师接手这个案件是在2020年5月初,此时案件已在开发区法院立案,并且定于同月14日进行庭前听证,时间十分紧张。除此之外,当时尚女士已经怀有身孕,又正值新冠疫情期间,跨省走动十分不便,这都给王菁律师与当事人的交流增添了不小的挑战。

比起困难重重的客观情况,此案案情则是更加错综复杂。2019年12月,尚女士在河南省驻马店市办理结婚登记时才发现,自己在2004至2005年间分别在山东邹城、河北定州、河北围场、安徽界首和江苏如东已有5次婚姻登记信息,导致其无法办理结婚登记。为了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尚女士辞去了工作,首先到临近的安徽界首了解情况,但当地民政局以非本人为由不提供相关资料,后经过报案、在警方的帮助下才查询到在安徽一地“被结婚登记”的信息。后来尚女士便通过信访的方式向各地民政部门反映情况,但经过了几个月,只有河北定州和围场两地撤销了婚姻登记,仍未能撤销另外三起婚姻登记,在民政部的答复中也建议尚女士向人民法院提出,无奈之下,尚女士只能在山东邹城、安徽界首和江苏南通三地分别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庭前准备,充分周全】

“我印象比较深的一点就是,当事人十分焦虑和担心,和她多次耐心沟通、安慰她,也花了不少精力。”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王菁律师悉心做好尚女士的情绪安抚工作,一次又一次地运用行政法专业知识与办案经验进行解释和宽慰,打消她的诸多担忧并与她实时沟通案件进展,坚定其维权信心。

“我们主要通过微信和电话交流,因为涉及到多个地方的各种材料以及信访回复,所以工作量确实挺大的,沟通起来也没那么方便。而且当时另外两地的案件都在审理中,我们要根据审理情况及时进行沟通、整理文书材料,交流的频次很高。”王菁律师从行政法专业角度对案件诸多关键细节和争议焦点进行了细致梳理,同时马上展开检索和研判。原来,2004和2005年正值一代身份证换证期间,被他人冒用身份证婚姻登记的情况并不罕见,并且因为当事人发现时间距离冒名婚姻登记时间都比较久,大多数法院都以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为由驳回了起诉。对此,王菁律师表示了坚定的维权信心:“婚姻登记和其他行为不一样,当事人如果不是自己去办理婚姻登记,是不可能知道其身份信息被他人伪造冒用的,更不可能知道何时被何人冒用。婚姻登记与一般的行政行为不一样,因为错误的甚至是违法的婚姻登记是一种持续性的、长期的侵害当事人婚姻自主权的行为,如果不及时予撤销,造成的后果将是当事人将再也无法办理婚姻登记,这必将给原告的生活造成重大的影响。而且当她已经穷尽了各种方式,司法救济是她最后的维权方式。” 

王菁律师的办案风格稳健扎实,准备工作部分是重中之重:“庭前准备工作花费很多时间,开庭时就比较踏实。”她的准备工作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步是与当事人充分沟通了解案件事实,第二步是对行政案件做好法律法规检索,第三步则是在对事实的了解和各个层级法律法规整理的基础上对案件有一个基本评估。“行政案件区别于民事和刑事案件的一个特点就是法律渊源比较分散,且各个层级的立法规范更新较快,所以庭前的准备工作花费很长时间。”

对于案件涉及的几个焦点问题,王菁律师经过了再三考量,开庭前做了多种准备方案,把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结果都尽量考虑周全,还找到律所里其他优秀律师一起探讨论证,研究代理思路。在她看来,首先要解决的是起诉期限问题,而起诉期限又关系到撤销之诉还是判决无效之诉;此外在诉讼中能否一并要求撤销行政机关这一明显违法的行为的同时撤销行政机关所做的拒绝撤销主动纠错的回复,这些都是在行政法领域具有一定争议性的问题——“所以代理意见要表述到位的话是有一定难度的,光是代理词就改了很多稿,也准备了备用的代理方案。”

在2020年5月14日的庭前听证中,王菁律师现场向被告如东县民政局了解到与“尚某”结婚登记的第三人沈某的婚姻登记情况,结合案件背景情况和研判结果,便对诉讼请求进行了调整和明确,不仅要求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信息,还要求撤销如东县民政局所做的拒绝撤销的答复。

【示范开庭,据理力争】

2020年8月13日,南通开发区法院举行公开示范庭审理了此案,正值南通开展“千名干部进法庭”的活动,当天有几十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来参与旁听庭审。

开庭前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7月份时王菁律师意外受伤腿部骨折,承办的许多案件都申请了延期开庭。但考虑到尚女士刚刚产子,案件的审理结果将涉及到孩子能否及时办理出生证明、户口等一系列问题,时间不等人,于是王菁律师并未将自己骨折的情况告诉尚女士,而是拄着拐杖坚持按期出庭,为当事人依法代理。

“公开示范庭很锻炼律师,在各个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面前要准备得非常充分,才足够能应对法庭上的各种情况,所以在庭前准备时要把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都要准备好。”在庭上王菁律师摆事实讲证据,结合行政诉讼案件的特点及本案争议焦点,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充分发表代理意见,并对被告如东县民政局答辩的事实和理由一一回应,最终取得承办法官认同。法院当庭宣判涉案婚姻登记行为无效、判决撤销被告错误的信访答复,并要求被告采取删除登记信息等补救措施。

当事人对王菁律师的代理工作及裁判结果表示相当满意。庭审结束后,尚女士第一时间向王菁律师发了微信:“我们离得太远了,又不曾相识,你们却那么尽心尽力的帮我,我真的很感激!”事后又制作了手绘感谢信,并送来了锦旗,向南通法律援助表示感谢。

“我们南通这个案件的效果还是非常好的,促进了尚女士另外两个案件的顺利解决,南通的判决起到了一个示范性的作用。”2020年11月16日,尚女士终于摆脱了背负多年的“已婚”身份,并顺利办理了结婚登记。当天,尚女士还拍照发给王菁律师,向她报喜,王菁律师也由衷的对尚女士和这个小家庭表达了祝福。

【解纷定争,意义重大】

这一案件判决后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澎湃新闻等多家主流媒体均进行了报道。在王菁律师看来,这个案件之所以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正是在于作为法律共同体的法院和律师为了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而共同作出努力,这也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担当:“法院如果认为超过了起诉期限,那就太简单了,突破它才需要更大的勇气和担当;法院也考虑到如果不判决错误的婚姻登记无效,那尚女士就不能办理结婚登记了,会对她的家庭将造成无法弥补的影响,更何况她没有任何过错。”王菁律师还认为,这样的代表性判例对司法制度的推进也有重要意义,在将来类似的案件审理和法律解释中将起到指导性和启发性的作用。

除了案情本身的特殊性外,这个案件还是南通市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制度的成功案例之一。2018年初,南通市司法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出台《南通市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试行)》,扩大了行政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将“经济困难或者诉讼实施能力较差”纳入法律援助,开创了全国先河。这一制度既是一项惠及民生的法律服务举措,更是一项平安南通、法治南通建设的保障工程,实施三年以来,共办理行政诉讼法律援助案件近600件,胜诉率高于全市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为行政机关和社会公民良性沟通、解决纠纷架起一座便捷的桥梁。

对于行政诉讼法律援助,王菁律师的经验和感受颇深。在她看来,对于行政机关而言行政相对人本身就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并且一般行政机关都会有律师代理出庭应诉,行政相对人如果没有律师就显得更加弱势,所以在行政诉讼案件中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是很重要的一项举措:“有了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制度之后,不论庭审效果还是当事人权利保障方面都有很大的提升。”南通法律援助中心在率先实现了行政诉讼法律援助的全覆盖后,更加精益求精,在分派案件时尽量做到细致,会考虑到律师专业背景和执业情况,而不是简单的分配下去。

“通过行政案件,我真切地感受到作为行政相对人非常需要律师给他们来说法、释法。行政相对人提起了行政诉讼,我们进行释法之后当事人理解了,可能就会不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对于王菁律师来说,法律援助工作是每个律师都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但法律援助不仅仅是出庭应诉,很多时候调处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其实更重要更有价值。南通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比较棘手的案件时也会邀请王菁律师去讨论研究,王菁律师还会跟当事人做好说明解释的工作,在经过王菁律师深入浅出的分析后,当事人也有撤诉的情况。“不是所有案件都要在法庭上解决的,当事人撤诉就实质上化解了争议纠纷,否则一个很小的案件也会占用司法资源”,王菁律师说道。

王菁律师将法律援助工作视为律师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每年都会参加包括代理法律援助案件、法律咨询、疑难案件会诊在内的诸多公益法律活动,并且会在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下代理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法律援助有特别的成就感,跟自己代理案件不同,当事人会非常感谢援助律师”。因此,王菁律师也鼓励年轻律师多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在她看来,法律援助案件类型丰富,有助于年轻律师积累经验;并且对于前期不够熟悉缺少信任基础的法律援助当事人,如何通过说理释法让他们信任律师、采纳律师的观点,对年轻人也是一种必需的锻炼。“法律援助做得好,律师也会有好的口碑、好的影响力,对成长也有很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