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实习律师证需提交下列材料(无特殊要求均为一份):
一、《实习申请表》。(附件2下载。个人简历自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不能有年月经历上的“空白”,每段经历需写明起止时间、在何地何部门(学习)工作、职务三部分内容,提交的实习申请表应贴好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二、申请实习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附件4下载)
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审核)
四、学历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审核)
五、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提供原件审核)
六、以个人名义或律师事务所名义与人才服务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协议(或代理手册)复印件(提供原件审核)或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原件,若以律师事务所名义与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的,须附“人事代理人员明细表”;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退工单复印件或离职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审核);有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交《申请实习登记人员曾在法院、检察院工作情况报告表》(详询0513-89089611)。
七、申请实习人员在律所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八、申请实习人员出具的符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五条规定的实习条件的书面承诺书。(附件6下载)
九、申请实习人员出具的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附件3下载)
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情况说明。(附件5下载)
十一、品行承诺(附件7下载)。
十二、另附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正照一张。
拟申请兼职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应提交前款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审核);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其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和同意其实习的证明;招生文件复印件(提供原件审核);教学计划书复印件、当年度课程表(提供原件审核);从事法学研究的提供近期发表的论文1-2篇复印件(提供原件审核);调查笔录(一个院领导、两个同事、两个学生,共五份)。
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将申请材料按顺序排列,需提供复印件的,统一采用A4纸复印,并提供原件备核对。通过县(市)区统一上报的材料,同样需提供原件核对或者由县(市)区司法局在复印件上加盖核对无异章后上报。
联系处室:行政服务处
办理地点: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司法局窗口A71
咨询电话:59000861
邮箱:ntsfjxf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