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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入伙?
来源:南通律师协会更新时间:2023/10/12阅读次数:

一、申报材料(无特殊说明均为一份): 

1.《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加入/退出)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下载)

2.入伙人签名的入伙申请书;

3.有效的合伙人会议决议;

4.变更后的章程、合伙协议(合伙人应在每页上签名);

5.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6.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执业品行证明(主管司法局加盖确认章)

7.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注意:新合伙人应当从专职律师中产生,并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受到六个月以上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处罚期满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合伙人。

二、注意事项:

1、根据省司法厅和南通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需要,须提供全部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照片格式为jpg),每张扫描件标注对应的名称,初审过后,在江苏律师服务平台进行报送(http://180.101.234.37:10011/jslawyer/login.html),并逐级审批,网上申报材料必须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2、申请人应将申请材料按顺序排列,需提供复印件的,统一采用A4纸复印,并提供原件备核对。通过县(市)区统一上报的材料,同样需提供原件核对或者由县(市)区司法局在复印件上加盖核对无异章后上报。

 

联系处室:行政服务处

办理地点: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司法局窗口A72

咨询电话:59000861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加入/退出变更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