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材料(无特殊要求均为一份):
1、《律师执业登记表》贴好照片,另附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注意:简历必须填写高中以来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或待业经历不能有年月经历上的“空白”;“党派”一栏如不是中共党员或民主党派,请填写“群众”)。
2、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审核)。注意:在外省(市、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在申办我省律师执业证前,须先行申请调取法律职业资格档案。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提供原件审核)。
4、有无受到开除公职的证明(公职人员离职成为专职律师时提交);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复印件提供原件审核);公务员辞去公职或退休的,需提供《公务员离职从事律师职业告知承诺书》;法检系统离任人员需提供《法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告知承诺书》、《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告知承诺书》、《法检系统离任人员情况说明表》。
5、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社保缴费单或证明原件(送审当月打印)。
6、户籍在江苏省外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须注明申请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贴在A4纸上)。
7、律师协会出具的实习人员登记表原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原件两份(其中一份交市律协);《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两份(其中一份交市律协);执业律师提供原执业证复印件或注销许可决定书。
8、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
9、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一式两份(由委托代理人代替申请人作出承诺的,委托代理人应当一并提交申请人的特别授权材料)。
10、实习证原件。
11、党组织关系转接凭证(党员提供)。
二、注意事项:
1、根据省司法厅和南通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需要,初审过后,在江苏律师服务平台进行报送(http://180.101.234.37:10011/jslawyer/login.html),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照片格式为jpg),每张扫描件标注对应的名称,并逐级审批。网上申报材料必须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其中“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一项请上传实习人员登记表、实习鉴定书、结业证书。
2、申请人应将申请材料按顺序排列,需提供复印件的,统一采用A4纸复印,并提供原件备核对。通过县(市)区统一上报的材料,同样需提供原件核对或者由县(市)区司法局在复印件上加盖核对无异章后上报。
联系处室:行政服务处
办理地点: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司法局窗口A72
咨询电话:59000861
邮箱:ntsfjxf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