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日,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南通市律师协会党委被中共中央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成为全国新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的一面旗帜。
南通市律师协会党委自2009年7月1日成立以来,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积极探索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途径和方法,创新工作机制,采取有力举措积极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与有效管理,促进了律师事业的全面发展,得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和领导的高度肯定,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积极影响。2011年6月30日,被省委命名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